重庆文理学院智能制造工程学院

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实施细则

根据教育部、重庆市相关研究生招生文件精神及《重庆文理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等文件规定,以公平、公正、科学为原则,坚持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制定我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调剂工作实施细则。

一、调剂专业、名额及调剂条件

(一)调剂专业

机械(专业代码0855)

(二)调剂名额

拟调剂普通计划29名;“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5名。

(三)调剂条件

1. 必须符合教育部有关调剂的各项原则和规定。

2. 符合我校研究生招生章程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第一志愿报考专业与调入专业相同或相近,或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

3. 符合“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报考条件的调剂考生,其初试成绩须符合我校确定的接受“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4. 普通计划调剂考生的初试成绩必须达到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重庆地区(A类地区)的国家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5. 初试外国语科目须为英语一(201)或英语二(204),初试业务课一科目须为数学一(301)或数学二(302)。



二、接收调剂原则

1. 在符合上述调剂条件的情况下,按以下顺位选拔接收考生调剂:

第一顺位:第一志愿报考专业为机械(专业代码0855)、机械工程(专业代码0802),按考生初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择优遴选。

第二顺位:第一志愿报考专业为电子信息(专业代码0854),按考生初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择优遴选。

第三顺位:第一志愿报考专业为能源动力(专业代码0858)、交通运输(专业代码0861),按考生初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择优遴选。

如仍有调剂名额,在上述专业以外的工学专业中按照初试总成绩择优遴选。

2. “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接收08工学大类考生。

3. 已参加我校复试的考生,面试成绩和复试成绩不合格的,不得再申请我校调剂。



三、调剂程序

(一)调剂申请

1. 请符合调剂条件的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按要求填报个人调剂信息,且考生须在政策规定时间内填报调剂志愿。最终调剂申请以考生在调剂系统登记的申请为准。

2. 第一批调剂系统开放时间:2025年4月8日08:00—20:00。

3. 后续批次调剂系统是否开放,视第一批开放时所填报的生源情况而定,调剂相关信息届时公布。

(二)考生遴选

网上申请调剂时间截止后,我院将根据调剂系统申请情况,按照调剂资格基本要求和差额复试原则确定调剂复试资格名单。差额复试比例不低于1:1.2。

(三)考生确认

调剂复试资格名单确认后,将向考生发送复试通知,接到复试通知的调剂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在调剂系统中点击“同意”,并按要求时间参加我院复试。逾期未确认复试通知或调剂系统中点击“不同意”者,视为放弃调剂资格。

(四)复试名单公布

调剂复试资格名单将在学院官网上公示。



四、复试方式及内容

复试方式和内容详见《重庆文理学院智能制造工程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实施细则》。



五、复试组织与实施

(一)资格审查

考生根据学院安排,按时到指定地点报到,未按时报到者,视作放弃调剂复试资格。考生调剂复试时须带如下材料接受资格审查:

1. 初试准考证;

2. 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其复印件一份;

3. 往届生毕业证书原件及其复印件一份,应届本科毕业生学生证及其复印件一份;

4. 考生大学期间的成绩单原件及其复印件一份(应届本科毕业生由所在学校教务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非应届生由考生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

5. 重庆文理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考生承诺书(承诺书下载地址:https://yjszs.cqwu.edu.cn/);

6. 学历(学籍)认证报告(未通过学历(学籍)审核者须提供,可在学信网打印);

7. “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调剂考生,须提交《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8. 反映考生自身能力与水平的相关证明材料(如论文、获奖材料等;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还应主动申报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学校严格按教育部相关要求,对考生进行身份和资格审查。凡弄虚作假者、资格审核不合格者一律不予复试。

(二)复试缴费

根据《重庆市物价局、重庆市财政局关于重庆市研究生招生考试收费及有关问题的通知》(渝价〔2013〕310号)要求,每生每项50元,共计150元/生(同等学力加试考生缴纳250元/生)。考生通过扫描下方二维码缴费,复试期间不再收取其他任何费用。


(三)参加复试

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持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和复试考核表等资料到学院指定的候考地点按要求参加复试,具体流程由学院另行通知。

(四)体检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24〕4号)文件中第七十三条规定“考生体检工作由招生单位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进行”。结合实际,我校体检拟安排在新生入学后进行。



六、复试成绩及拟录取

(一)复试成绩

1. 复试成绩=专业测试成绩×40%+综合素质与能力测试成绩×40%+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成绩×20%。

2. 同等学力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

(二)拟录取

以初试成绩与复试成绩加权之和作为考生的综合成绩,由高到低进行差额选拔录取。符合“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调剂考生,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同等条件优先录取。若考生放弃拟录取资格,则按综合成绩排名顺位递补。

1. 综合成绩

综合成绩=(初试总成绩÷5)×40%+复试总成绩(折合成百分制)×60%

2. 有以下情况之一,不予录取

(1)资格审查不合格。

(2)不体检、不提供符合要求的体检报告或体检不合格。

(3)复试笔试、综合素质与能力测试、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总分任何一项不及格(低于60分)。

(4)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

(5)同等学力加试科目成绩不及格(低于60分)。

(三)公示

研究生处将各招生专业的复试结果和拟录取名单在学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s://yjszs.cqwu.edu.cn/)公示10个工作日。

七、学院联系方式

地    点:重庆文理学院红河B区格术楼C401办公室;

联系人:王老师;

邮   箱:553857011@qq.com;

电   话:13677604201。

八、监督与投诉

学校纪委对复试、录取工作进行监督,并受理对学校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人员违纪违规问题的举报。受理举报邮箱:jjb@cqwu.edu.cn,受理举报电话:023-49891717。

九、其他

未尽事宜按照学校《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执行。

                        重庆文理学院

                    智能制造工程学院


                       2025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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