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南亚博览会秘书处关于

公开遴选第9届中国—南亚博览会

暨第29届中国昆明进出口商品交易会

市场化运营服务主体的公告

各市场主体:

为进一步做好第9届中国—南亚博览会暨第29届中国昆明进出口商品交易会(以下简称第9届南博会)市场化工作,中国—南亚博览会秘书处拟将招商招展、门票销售、品牌合作等业务以公开遴选方式交由1家资质相符且具备相应能力的市场主体以市场化方式运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合作方式

本次合作以自收自支、自负盈亏的方式开展,合作期至第9届南博会结束后一个月止。此期间,市场主体以市场化方式开展第9届南博会各展馆展览相关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对接各馆招组展工作、标摊搭建、特装管理等)、门票制作及销售,利用南博会知识产权开展品牌合作等市场化运作相关工作。同时,市场主体需自行承担完成上述工作可能涉及的人员费、场地费、搭建费、品牌运营费等成本。

资格条件

(一)依法设立且符合条件的企业,企业有分支机构的,可由企业或其授权的一个分支机构参加遴选。

(二)企业经营范围需包括会议及展览服务,近3年内有不少于3次参与并承接国内大型国际会展活动的招商招展、经贸促进、展会服务等工作经验,且在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违规行为(提供承诺书)。

(三)企业内部管理规范,内控制度健全,具有严格的操作规程和较强的风险控制能力。

遴选程序

(一)中国—南亚博览会秘书处发布遴选公告。

(二)有合作意愿的企业提交书面报名材料。

(三)采取专家评审比选方式(报名企业3家及以上进行评审,少于3家进行比选),遴选排名第1的企业作为拟合作对象。若其他方对排名第1的企业提出异议,专家组将进行研究;若异议成立且排名第1的企业被取消资格,排名第2的企业可作为递补对象。

提交材料

(一)资格材料。对照本公告报名条件的“资格要求”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正本或副本复印件均可)、法人代表(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授权委托书(非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直接参与的需提供),以及承诺书、其他证明资料等。

(二)工作方案。编制详细的招商招展、门票销售和品牌合作等相关工作方案。

请有合作意愿的企业将报名材料装订成册(一式5份),于2025年3月3日前递交至中国—南亚博览会秘书处,逾期将不接受报名。

 联系人及电话:段老师 0871—63218071

 中国—南亚博览会秘书处

2025年2月23日


来源:云南省商务厅会展经济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