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1年5月《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模型》(GB/T 39116-2020)和《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评估方法》(GB/T 39117-2020)两项国家标准正式实施。各省市主管部门相继出台相关政策,鼓励企业基于智能制造国家标准开展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标准符合性评估(简称“CMMM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引导产业升级。截至目前,全国各省市最新政策整理如下:


苏州工业园区
支持企业开展智能制造诊断评估。对完成国家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评估(CMMM)的企业,按照二级最高8万元、三级最高15万元、四级最高25万元、五级最高100万元给予补贴。
政策依据:《苏州工业园区关于加快制造业智能化改造数字化转型网络化联接的若干措施》
发布时间:自2023年8月25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
苏州市吴中区
支持企业开展智能制造成熟度评估,对完成国家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评估(CMMM)的企业,按照二级最高8万元、三级最高15万元、四级最高25万元、五级最高50万元给予奖励。
政策依据:《吴中区关于促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
发布时间:2025年3月24日,自2025年5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7年12月31日
对通过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标准符合性评估达 3 级及以上的企业,给予50万元奖励。
政策依据:《市工信局贯彻落实关于支持产业创新集群建设的若干政策(试行)工作实施细则》
发布时间:自2023年8月25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
鼓励企业开展智能制造标准体系建设。企业参与智能制造等级评估,对被省级以上权威机构认定的智能制造等级为五级、四级、三级、二级的智能制造企业,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30万元、15万元奖励。
政策依据:《关于优化现代产业发展政策的意见》
发布时间:2019年5月6日
鼓励企业开展国家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模型评估,对通过国家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评估并获得五级、四级、三级的相关企业,分别给予最高100万元、50万元、30万元奖励。
政策依据:《关于鼓励企业做大做强提升竞争力的政策意见(试行)》
发布时间:2021年3月4日
对获得国家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五级、四级、三级、二级的企业,分别一次性给予200万元、100万元、50万元、20万元的奖励。
政策依据:《无锡高新区关于深入推进数字化转型和智能化变革的政策意见》
发布时间:自2022年1月1日起实施。
为鼓励企业开展国家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模型评估,对通过国家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评估并获得五级、四级、三级、二级的相关企业,分别一次性给予最高100万元、30万元、20万元、10万元奖励。
政策依据:《关于大力推进产业强市建设构建现代产业体系的若干政策意见》
发布时间:2021年4月30日
通过国家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评估,并获得五级、四级、三级、二级认定的企业,分别给予不超过100万元、50万元、30万元、20万元奖励。
政策依据:《天宁区关于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
发布时间:自2023年8月25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
对通过数字化转型贯标评定、国家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评估认证、数据管理能力成熟度评估认证的企业给予最高10万元奖励。
政策依据:《搭建绿色低碳“四梁八柱” 助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
发布时间:2024年7月29日
对当年通过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评估二级-五级企业给予10-25万元奖励。
政策依据:《关于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的若干政策措施》
发布时间:2025年2月16日
对通过国家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评估(CMMM)的企业,按照二级最高8万元、三级最高15万元、四级最高25万元给与奖励。
政策依据:《扬州经开区关于加快制造业智能化改造数字化转型网络化联接的若干措施》
发布时间:2024年7月22日,有效期三年
杭州市余杭区
对被省级以上权威机构认定为智能制造等级二级以上智能制造企业的,给予最高500万元奖励。
政策依据:《中共杭州市余杭区委 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新制造业计划”推动经济高质量可持续快发展的若干意见 具体政策解释说明》
发布时间:2020年3月17日
闵行区
鼓励企业实施智能制造诊断并根据国家标准完成评估和贯标,对于完成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模型、数据管理能力成熟度模型、数据安全能力成熟度模型等贯标的企业给予上限50万元的资助。
政策依据:《闵行区关于大力推进新型工业化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
发布时间:自2024年4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9年3月31日
深圳市
项目资助标准为根据项目申报单位智能制造能力所达到的《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模型》(GB/T39116-2020)评价等级,实行分档资助,评价等级达到三级、四级及以上的,分别按照项目审定总投资建设费用的15%、20%给予资助,单个项目资助上限均为5000万元。
政策依据:《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企业技术改造项目扶持计划操作规程》
发布时间:自2024年9月26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深圳市坪山区
对通过国家智能制造成熟度等级认定达到五级(引领级)、四级(优化级)、三级(集成级)的企业,分别给予 500 万元、300 万元、100 万元一次性奖励。对获得奖励后获更高级别认定的,按相应标准追加差额奖励。
政策依据:《深圳市坪山区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资金支持措施》
发布时间:自2023年7月3日,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
深圳市南山区
对通过国家智能制造成熟度等级认定达到五级(引领级)、四级(优化级)、三级(集成级)的规上工业企业,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15万元一次性奖励。对获得奖励后获得更高级别认定的,可按新认定级别再次申请奖励。
政策依据:《南山区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自2023年8月25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
赣州市
对通过国家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评估取得证书且评价等级达到二级、三级、四级的企业,按照项目获得技改补助资金的5%、10%、15%,再次分别给予一次性资金补助。
政策依据:《赣州市关于支持制造业数字化转型若干措施》
发布时间:自2024年8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至2025年12月31日
鹰潭市
对通过国家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评估二级(规范级)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给予30万元次性奖励。每年对获得智能制造成熟度二级(规范级)择优评定5家,授予“市智能制造标杆企业”,再奖励20万元,对获得三级(集成级)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且认定为省级智能制造标杆企业的,给予15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获得四级(优化级)及以上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且认定为省级智能制造标杆企业的,给予500万元一次性奖励。成熟度升级奖励资金不叠加按标准补足最高奖励资金。
政策依据:《鹰潭市加快推进工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
发布时间:2024年4月18日
鹰潭市月湖区
对通过国家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评估二级(规范级)的规上工业企业,给予3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通过三级(集成级)的规上工业企业且认定为省级智能制造标杆企业的,给予15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通过四级(优化级)及以上的规上工业企业且认定为省级智能制造标杆企业的,给予500万元一次性奖励。成熟度升级奖励资金不叠加,按标准补足最高奖励资金。
政策依据:《月湖区加快推进工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暂行)》
发布时间:2024年10月25日
宜春市上高县
对首次评为数字化转型成熟度贯标、工业互联网贯标、智能制造成熟度贯标、数据管理能力成熟度贯标的企业,被评为二星或二级的县财政奖励10万元,每晋升一个档次增加奖励5万元;对比上年度有晋升的,实行晋档补差。
政策依据:《上高县关于支持制造业数字化转型、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的十六条措施》
发布时间:自2024年9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2年
上饶市铅山县
对当年通过工业互联网平台、数字化转型成熟度、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数据管理能力成熟度等贯标的企业,按认证等级1星、2星、3星分别给予10、15、20万元奖励。
政策依据:《铅山县关于支持制造业数字化转型的若干措施》
发布时间:有效期为2024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郑州市
对开展两化融合管理体系、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工业控制系统信息安全防护等标准体系贯标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按照证书级别从低到高分别奖励10万元、20万元、30万元、40万元和50万元。
政策依据:《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发布时间:2022年6月2日,有效期3年
三门峡市陕州区
对开展“两化”融合管理体系升级版贯标(1A级-5A级)、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标准等级(1级-5级)评估的工业企业,按照评定证书或标准符合性证书级别及应用效果,从低到高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20万元、30万元、40万元和50万元;证书升级按差额奖励。
政策依据:《河南省三门峡市陕州区“三大改造”提升行动项目奖补政策》
发布时间:有效期2022年7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
三门峡市湖滨区
鼓励制造业企业开展信息化和工业化的高层次深度融合,对开展两化融合、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等标准体系贯标的制造业企业,按照证书级别及应用效果,在市级奖励的基础上,区财政从低到高分别给予一次性5万元、10万元、15万元、20万元和25万元配套奖励;证书升级按差额奖励。
政策依据:《湖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湖滨区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年6月12日,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
成都市
对达到三级、四级、五级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等级的评优企业,分别给予30万元、40万元、50万元奖励。鼓励企业开展更高等级评估评价,认定后按上述奖励标准给予补差。
政策依据:《关于印发成都市支持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年7月31日,自2024年5月20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
成都高新区
支持企业开展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评估,对通过一级及以上评估的企业,给予服务费30%,最高20万元奖励。经评审验收的市级自动化(智能化)成套装备改造项目,项目总投资在500万元(含)以上,按照核定后的可补助投资额给予不超过15%、最高300万元补助。
政策依据:《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支持企业数字化智能化技术改造的若干政策》
发布时间:自2023年9月20日起施行,有效期2年
成都市郫都区
支持企业开展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评估评价,对首次通过国家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评估五级、四级、三级、二级的企业,分别给予25万元、20万元、15万元、5万元一次性奖励。
政策依据:《郫都区推进工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
发布时间:2023年12月25日,自2024年1月25日起实施,有效期三年
成都市青羊区
对首次通过国家评定机构认定的两化融合管 理体系贯标、国家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评估的企业,分别给予 10 万元一次性奖补。
政策依据:《关于促进先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支持政策(征求意见稿)》
发布时间:2024年6月14日,自公布之日起30日后施行,有效期3 年
成都市武侯区
支持企业开展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评估评价,对达到三级、四级、五级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等级的评优企业,分别给予10万元、20万元、30万元奖励。
政策依据:《武侯区支持工业领域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的若干政策措施(征求意见稿)》
发布时间:2024年5月20日,有效期3年
成都市新都区
对达到智能制造能力三级、四级、五级成熟度等级的评优企业,分别给予10万元、20万元、30万元一次性奖励。鼓励企业开展更高等级评估评价,认定后按上述奖励标准给予补差。
政策依据:《成都市新都区推进新型工业化加快建设制造强区的若干政策措施》
发布时间:2024年12月30日,自2025年1月3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成都都江堰市
持企业开展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评估评价,对评定为三级及以上的企业,给予最高50万元配套奖励。
政策依据:《都江堰市环境友好型制造业强基倍增专项政策措施》
发布时间:2023年3月3日
成都市双流区
鼓励工业企业开展智能化诊断,对智能制造诊断评估给予不超过2万元补贴,对达到三级、四级、五级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等级的评优企业,分别给予10万元、20万元、30万元奖励。
政策依据:《成都市双流区支持工业领域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的若干政策措施》
发布时间:2024年6月25日,有效期至2027年12月31日
眉山市
对智能制造成熟度等级认定为二级到五级的,给予不超过100万元一次性奖励;
政策依据:《加快“1+3”产业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支持政策(试行)》
发布时间:2023年2月17日,有效期三年
重庆市
到2027年,遴选300家骨干企业实施智能制造咨询诊断,实现规模以上制造业企业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评估全覆盖。
政策依据:《关于印发重庆市制造业数字化转型行动计划(2023—2027年)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年7月12日
贵州省
对达到《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模型》(GB/T 39116-2020)3级、4级、5级的工业企业,分别给予200万元、500万元、800万元的奖励;
政策依据:《支持工业领域数字化转型的若干政策措施》
发布时间:2022年4月15日,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
陕西省
对认定为省级智能制造试点示范企业、智能工厂、智能车间、智能产线和智能制造成熟度评估三级以上达标企业给予奖励。
政策依据:《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年1月2日
临沂市郯城县
对当年首次通过国家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评估体系二级(规范级)、三级(集成级)、四级(优化级)认证的工业企业分别给予15万元、20万元、50万元奖励。
政策依据:《关于推进新型工业化促进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
发布时间:2024年8月19日,有效期2年
安徽省
首次达到《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模型》三级、四级、五级,分别给予一次性奖补100万元、300万元、500万元,并相应扣减已获的智能工厂奖补资金。
政策依据:《关于开展 2022 年制造强省、民营经济政策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年2月11日
黑龙江省
根据企业通过数据管理能力成熟度评估模型(DCMM)、软件能力成熟度模型(CSMM)、数字化转型成熟度模型、工业互联网平台企业应用水平与绩效评价、国家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CMMM)等国家标准认证等级情况进行奖励,3级的奖励40万元,4级的奖励60万元,5级的奖励80万元。
政策依据:《黑龙江省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奖励政策实施细则》
发布时间:2023年12月18日
呼和浩特市
通过国家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CMMM)评估、数据管理能力成熟度(DCMM)评估,并获得3级、4级、5级认证的企业,分别给予20万元、30万元、40万元的奖励。
政策依据:《呼和浩特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2025年2月5日
包头市
支持企业开展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评估,达到集成级、优化级、引领级认定的,奖补档次依次50万元、70万元、100万元。
政策依据:《包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包头市稀土产业链数字化转型试点若干政策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年4月23日,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

厦门市火炬高新区
对通过国家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评估并获得三级、四级、五级认证的企业,给予50万元、100万元、2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政策依据:《厦门火炬高新区关于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的若干措施》
发布时间:2024年4月28日,自2024年6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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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网络媒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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