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国音乐学院美育(音乐)成果展演”,是学校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全面培养高素质人才,加快建设教育强国、科技强国、人才强国战略的重要举措,教育部印发《关于全面实施学校美育浸润行动的通知》指出: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大力发展素质教育,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弘扬中华美育精神,坚定文化自信,以浸润作为美育工作的目标和路径,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国音美育成果展演是学校服务社会五育并举,展现新时代青少年群体的精神风貌和艺术风采提供的高质量实践平台,为推动全社会美育教育高质量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组织架构
主办单位:
中国音乐学院
中国-东盟博览会秘书处
中共福州市委宣传部
中共玉溪市委宣传部
兰考县委宣传部
福州市委网信办
福建艺术职业学院
广西国际博览集团
玉溪市聂耳文化中心
福建省歌舞剧院
承办单位:
中国音乐学院培训中心
中国音乐学院美育中心
福建省音乐家协会
广西南博国际会展有限责任公司
福建艺术职业学院产学合作部
福建大剧院
福建省钢琴协会
玉溪市聂耳文化场馆服务中心
玉溪融媒文化传媒投资有限公司
兰考县民族乐器发展服务中心
兰考县焦桐乐器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中国-东盟青少年国际艺术展演组委会
展演日程

01
2025年4月
参演选手需于2025年4月30日前扫描下方二维码填写报名信息并提交视频作品,参与线上市级展演选拨。线上评审通过后,将颁发电子版晋级证书并获得参与省级展演资格。(如有参加过同类型展演获得银奖以上级别的选手,可直接入围省级展演)
02
2025年5月
获得省级展演资格的选手,请在5月30日前在指定合作机构处进行报名。03
2025年6月
省级展演二等奖及以上选手可晋级全国总展演,请在6月30日前在指定合作机构处进行报名。04
2025年8月
古筝全国总展演(河南·兰考)声乐/合唱全国总展演(云南·玉溪)
05
06
2025年10月
钢琴、综合(古筝、声乐除外)全国总展演(福建·福州)
省级展演详情

报名&展演时间
报名时间:
2025年5月30日截止
展演时间:

展演地点&方式
展演地点:
珠海传媒集团梦剧场/珠海对白剧场/珠海艺术学院音乐厅/珠海香湾市民艺术中心(待定)展演方式:线下

省级展演收费标准
单人节目:680元/人
2-3人节目:650元/人
4-9人节目:590元/人
10人以上节目:490元/人
展演形式

组别设置
幼儿组:201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儿童A组:2017年1月1日—2018年12月31日出生
儿童B组:2015年1月1日—2016年12月31日出生
儿童C组:2013年1月1日—2014年12月31日出生
少年A组:2011年1月1日—2012年12月31日出生
少年B组:2007年1月1日—2010年12月31日出生
青年组:1998年1月1日—2006年12月31日出生
特邀组:1960年1月1日—1997年12月31日出生
家庭组:以家庭为单位

展演专业
键盘:钢琴/手风琴/电子琴/电钢琴
声乐:少儿歌唱/美声/民族/通俗
合唱:童声合唱/女声合唱/男声合唱/无伴奏合唱/混声合唱
民乐:二胡/马头琴/扬琴/古筝/琵琶/阮/柳琴/古琴/三弦/唢呐/竹笛/笙/巴乌/葫芦丝/陶笛
打击乐:爵士鼓/ 中国鼓/ 排鼓/小军鼓
西洋弦乐: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低音提琴/吉他/尤克里里
西洋木管:长笛/双簧管/单簧管/萨克斯管
西洋铜管:小号/长号/圆号/次中音号/大号
语言:播音朗诵
舞蹈:中国舞/古典舞/爵士舞/现代舞/国际标准舞/等
备注:
中国舞/古典舞/爵士舞/现代舞/国际标准舞/等(只限国际展演);长号/中国鼓/排鼓(只限国内展演)

展演形式
键盘类:独奏、四手联弹、合奏)
声乐:独唱、重唱、合唱
民乐:独奏、重奏
爵士鼓:独奏、合奏
弦乐:独奏、重奏
管乐:独奏、重奏
语言:播音朗诵
舞蹈:独舞、双人舞、三人舞、群舞(只限国际展演)

时间要求
个人作品:限时4(含)分钟
重唱/重奏、小组唱/小组奏:限时6(含)分钟
合唱团/乐团:限时10(含)分钟
备注:
1、曲目演奏要求背谱
2、展演时请着正装或演出服,展演前不提供练习、走台服务。
奖项设置
国际总展演奖项设置
(1)国际总展演通过十分制进行评奖,最高分10分,最低分8分,展演采取评委现场独立打分并签名的方式,评分表一日内给出,评委既无权改动评委人数将采用单数制,最终结果采取平均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2)各组别分设特金奖、金奖、银奖、铜奖颁发获奖证书及奖杯。A、特金奖:(占总人数节目的1%)B、金奖:(占总人数节目的19%)C、银奖:(占总人数节目的40%6)D.铜奖:(占总人数节目的40%)
(3)指导老师:对优秀教师颁发国际优秀指导老师证书及奖杯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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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声明
1、广东省展演组委会享有本次系列活动的电视、广播、互联网播放(映)权及报刊刊登权,以及本次活动生成的录音、录像、直播制品的完全所有权、著作权和使用权。
2、广东省展演组委会享有本次系列展示活动参与者的形象使用权、以及全过程中参与者相关作品使用和出版发行权。
3、广东省展演组委会享有本次系列活动展示方案的最终解释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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