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众号在昨天(即:2026211日)发出的文章中,谈到了“企业合规管理”。合规管理,应当重点关注哪些领域的风险、加强哪些领域的合规管理呢?

现代管理学之父彼得·德鲁克(Peter F.Drucker)曾说:风险是商业的本质,追逐和承担风险是企业的基本职能。

企业必须强化企业合规管理,强化风险防范意识,坚持自觉从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观察和分析经济社会问题,善于洞察经济社会活动的思想根源和政治后果,强化“红线思维、底线思维、系统思维”,扎实做好重大风险识别评估监测预警工作,认真做好企业内外部风险识别、分析和评估工作,针对风险评估中提示的风险,制定风险应对策略和应对预案。

要加强风险监控,特别关注跟踪已识别的风险,监测残余风险,识别新风险,有力实施风险管理计划和风险应对计划,有效防范风险。

企业合规管理,应当重点关注“公司治理领域的合规”。企业应当依法注册登记和规范变更登记,确保登记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依法完成出资;建立规范、透明的治理结构,制定和执行公司章程,明确股东、董事、监事、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人员等的权利和义务,加强廉洁风险防控;合法合规对外担保,有效控制担保风险;规范合理开展投资和融资活动,确保资金使用合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开展信息披露;企业解散的,依法完成解散程序,及时履行清算义务。

强化治理是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一项基础性工作,2025年以来,一系列推动上市公司健全现代企业制度、提升规范运作水平的改革,稳步推进,从完善上市公司治理要求、进一步强化信息披露监管等方面强化全链条监管,进一步夯实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的制度基础。

20251016日,中国证监会修订发布了《上市公司治理准则》,自202611日起施行。该准则,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上市公司治理应当健全、有效、透明,强化内部和外部的监督制衡,保障股东的合法权利并确保其得到公平对待,尊重利益相关者的基本权益,切实提升企业整体价值。

2025125日,中国证监会就《上市公司监督管理条例(公开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该条例的草案,坚守监管的政治性、人民性,紧扣防风险、强监管、促高质量发展的工作主线,以推动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和夯实监管执法及投资者保护基础为主要内容,依法规范上市公司及相关各方的行为,努力夯实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基础。

该条例的草案,共八章、七十四条,除总则和附则外,主要内容包括:一是完善上市公司治理要求,规范治理架构以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管等关键少数的行为,促进提升治理的有效性,夯实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的根基。二是进一步强化信息披露监管。特别是针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财务造假”,通过健全上市公司内部监督制约、追责追偿机制,禁止第三方配合造假等方式,多维度予以重点打击和防范。三是规范并购重组行为。细化完善上市公司收购、重大资产重组等规定,进一步明确财务顾问的职责定位和独立性要求,支持产业整合升级和企业转型。四是加强投资者保护。对市值管理、现金分红、股份回购等作出明确要求,推动上市公司提升投资价值、增强回报投资者意识。明确主动退市中投资者保护安排,防范上市公司规避退市、利用破产重整损害投资者利益。五是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细化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在依法履职过程中可以采取的措施,对占用担保、配合造假等行为设置专门罚则。

企业合规管理,应当重点关注“市场交易领域的合规”。要完善交易管理制度,严格履行决策批准程序,建立健全自律诚信体系,突出反行贿、反商业贿赂、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禁止融资性贸易等,规范资产交易、招投标等活动。对于重要商业伙伴开展合规调查,通过签订合规协议、要求作出合规承诺等方式促进商业伙伴行为合规;企业应当加强对供应链重点环节,包括研发、采购、生产、物流、销售等环节的合规义务识别和风险管理;协同供应链上下游合作伙伴进行尽职调查,确保其满足反贿赂与反舞弊、产品安全、环境保护等合规要求,加强合规风险防控。

2025年,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对于全国6,400多万户企业实施了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实现对高风险企业的问题发现率超过85%,对低风险企业则无事不扰。同时,将1.49万户严重失信企业列入黑名单

2025627日,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对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进行了第二次修订,自20251015日起施行。该法对于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定义是:经营者在生产经营活动中,违反本法规定,扰乱市场竞争秩序,损害其他经营者或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的行为。经营者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信的原则,遵守法律和商业道德,公平参与市场竞争。

2025年,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查办各类反不正当竞争案件1.46万件,综合整治内卷式竞争,加强对重点企业的成本调查、价格检查、约谈指导,有效推动价格战”“补贴战及时降温。

企业合规管理,应当重点关注“财务会计领域的合规”。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完善财务内部控制体系,严格执行财务事项操作和审批流程,严守财经纪律,强化依法纳税意识,严格遵守税收法律政策。企业应当遵守财税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真实、完整记录会计信息,建立会计档案,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反对财务造假和舞弊行为;依法履行纳税申报、税款缴纳和代扣代缴等义务,按规定报告纳税信息,避免产生欠税,杜绝偷税、骗税、抗税、虚开发票等违法行为,建立完善清晰、可操作的财务内部控制和审计制度;妥善保管财税资料和公司印章,定期开展内部财务审计;规范合理开展投资和融资活动,确保资金使用合规。

会计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的重要基础性工作。经济越发展,会计越重要。会计工作是服务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会计信息在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引导资源科学配置过程中发挥着重要作用。真实完整的会计信息有助于客观反映经济发展的过去、精准谋划经济发展的未来,从而为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支撑。市场经济是信用经济,诚信缺失必将影响会计信息质量、危及市场经济根基,严重影响经济高质量发展。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会计法律规范体系以《会计法》和《注册会计师法》两部法律为统领,以《总会计师条例》和《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两部行政法规和若干部门规章为主干,以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和行业管理制度为重要组成部分,以地方会计法规制度为补充。20246月,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表决通过的《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的决定》,对第十条和第二十五条会计核算的有关规定进行了整合,删除了第二十条公司、企业会计核算的有关规定,强调企业要严格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进行会计核算,更加凸显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刚性约束。

企业会计准则是企业开展会计活动、生成会计信息的基本依据,是经济社会管理的重要基础规则,是国际国内资本市场通用的商业规则和技术语言。2006年以来,财政部结合国内实务发展和国际趋势,陆续发布了1项基本准则、42项具体准则。特别是近年来,陆续修订发布了收入、租赁、金融工具、保险合同、无形资产、借款费用、租赁、现金流量表、债务重组、投资、会计政策变更及非货币性交易等准则,较好地满足了当前和未来一段时间会计实务的需求,提升了会计信息质量,适应了经济发展需求,与国际会计准则进一步趋同。

企业应当认真学习理解并严格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制度,从源头上夯实准则制度落地根基。企业是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制度的第一主体,应当切实履行会计信息质量主体责任,建立健全会计信息质量治理架构,严格执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提供真实、完整的会计信息。企业负责人要高度重视并切实加强对会计工作的组织领导,对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企业各级会计人员,包括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一般会计人员,要认真学习理解会计准则,始终保持知识更新,持续提升专业能力;要强化会计诚信意识,践行会计诚信文化,杜绝财务舞弊,有效防范风险,从源头上夯实企业执行会计准则的基础,推动会计准则有效落地实施。、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会计诚信是会计主体在会计信息的生产过程中,对会计信息使用者、其他利益相关者的一种基本承诺,也是会计人员必须遵循的基本道德和行为规范。2001416日,时任国务院总理朱镕基在视察上海国家会计学院时,为该校题写校训“不做假账”;同年1029日,朱镕基在视察北京国家会计学院时题词:“诚信为本,操守为重,遵循准则,不做假账”。如今,“不做假账”已经成为财会人员从业的基本准则。会计诚信要求会计主体和会计人员把国家和社会公众利益放在首位,把诚实守信作为安身立命之本。

我国的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持续完善,会计工作体系和法律责任体系建立健全,财会监督不断强化,财务造假综合惩防体系加快构建,会计审计秩序风气持续整肃,会计职能不断拓展,会计数字化转型稳步推进,会计工作支持单位决策能力明显增强。

但是,客观现实中,会计工作涉及主体众多、利益关系复杂,部分行业、领域会计工作仍然存在着责任边界不清、责任落实不力、责任追究不严等问题,导致工作运行不畅、相互推诿、各自为政,会计法治意识需要进一步强化,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统一性、权威性、执行力,还有有待于进一步提升。

22051030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压实会计工作责任 加强会计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贯彻实施的意见》。该意见,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严肃财经纪律、打击财务造假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保证会计资料真实完整、提高会计信息质量这一目标,以明确法定责任、引导归位尽责、严肃追责问责为主线,以贯彻落实会计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为重点,增强相关主体的法律意识、规则意识、责任意识,合理区分单位会计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责任、利益相关方责任,落实财会监督责任,构建主体明确、要求清晰、各方协同、运行高效的会计工作责任体系,营造依法合规的会计工作环境,切实发挥会计工作在优化资源配置、维护市场秩序、提升国家治理能力中的基础性作用,更好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

该意见,将目前会计法律法规、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关于会计工作责任的规定,梳理形成会计责任清单,有利于加强会计法治宣传,强化会计工作相关主体的法治意识、规则意识、责任意识,为构建高效会计法治实施体系夯实基础。

该意见,依据会计法强调了制定和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具体要求,进一步增强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统一性、权威性、执行力,确保市场主体会计信息可比,为降低市场交易成本,推动生产要素畅通流动,优化资源配置提供基础。

该意见,将整体的财会监督责任主体纳入了会计工作责任体系中,特别是针对部分行业、领域在会计工作中存在的风险隐患和痛点堵点,强化相关监管要求,有利于推动落实财会监督责任,提升财会监督效能。我国已经构建起了“财政部门主责监督、有关部门依责监督、各单位内部监督、相关中介机构执业监督、行业协会自律监督的财会监督体系”。

上市公司是国民经济的基本盘,是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微观基础。202010月,国务院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国发〔202014号)。2024315日,中国证监会发布了《关于加强上市公司监管的意见(试行)》。2024629日,中国证监会联合公安部、财政部等部门委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做好资本市场财务造假综合惩防工作的意见》,确立了财务造假综合惩防体系,明确了严厉打击配合造假、强化对配合造假方追责的工作内容,严厉打击系统性造假和配合造假,密切跟进系统性、团伙型财务造假特征及演变趋势,依法从严打击通过伪造变造凭证、利用关联方虚构交易或第三方配合等方式实施系统性造假的行为,全面惩处财务造假的策划者、组织者、实施者、配合者以及专业化配合造假的职业犯罪团伙,坚决破除造假生态圈

近年来,我国的上市公司结构持续优化,创新能力不断增强,回报能力稳步提升,总体面貌明显改善。但是,上市公司财务造假、大股东违规侵占上市公司利益等违法行为,仍然时有发生。必须坚持全面从严监管,履行监管主责主业,确保“长牙带刺”、有棱有角,切实提高监管有效性,严厉打击财务造假、侵占上市公司利益、违规减持、“伪市值管理”等违法犯罪,对风险早识别、早预警、早暴露、早处置。

严监严管的理念,正在切实地体现在制度优化完善过程中,落实到监管执法行动上。随着监管能力水平提升,“行政、民事、刑事”的立体追责力度不断加大,严监严管将让说假话”“做假账”“藏真话的违法者人财两空,让造假者插翅难逃

2025年,资本市场监管坚持全链条执法闭环,不仅惩首恶,更是追帮凶。从处罚决定来看,不仅是实控人与核心高管,包括监事、财务总监,甚至普通员工及配合造假的外部方均被纳入追责网络,实现了对公司治理各层级的全面约束和问责。

2026年以来,开年第一会就剑指上市公司财务造假,出台了吹哨人奖励工作规定,证券监管部门正在通过“行政执法、刑事追责、民事追偿、诚信约束”的综合手段,重塑资本市场的信用基础设施。通过全维度监管,把信用的生成机制从纸面叙事转变为“事实约束”。跨部门协同,把数据打通,让造假更难伪装。吹哨人制度把内部人结构更新,让造假同盟难以稳固。司法部门对看门人与违法所得的穿透式处置,把侥幸空间压缩到最窄。

今后,更多案件将呈现“调查同步、信息共享、证据互认、路径并行”的特征。对于上市公司,风险不再以罚款收尾,很可能是“证券稽查、刑侦协作、税务核查、资金链排查、投资者维权机制”等多线并行的方式展开。

随着基础性制度的不断完善,我国资本市场在2026年将延续坚持“惩处首恶和打击帮凶”并重,进一步加大对财务造假和第三方配合造假的“行政、民事、刑事”立体化追责,全面惩处财务造假的策划者、组织者、实施者、配合者,持续破除造假利益链、生态圈

随着最严退市新规及其配套规则全面适用,2025A股退市案例激增。退市不是风险的终点站,也不是责任的隔离墙。2026年的监管工作,将延续退市不免责的处罚做法,进一步粉碎财务造假者一退了之、规避被处罚责任的侥幸心理,让财务造假者付出沉重的经济代价和法律代价,切实营造不敢造假的市场氛围。

2026年以来,已有13家上市公司及其实控人被立案调查,11家公司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平均不到4天即有一家被立案、不到3天即有一家被行政处罚,单案最高罚没金额超2.000万元,处罚力度与查处效率同步提升。

2026年,资本市场监管延续零容忍高压态势,资本市场罚单密集落地,覆盖上市公司、中介机构、私募等主体,涉及误导性陈述、财务造假、未勤勉尽责、违规募资等多种违规行为,体现出罚额攀升、追责到人、全链条监管的特征。

财务造假严重破坏市场公平原则,损害投资者利益。证券监管部门将通过三罚联动机制,逐步构建不敢假、不能假、不想假的市场生态,上市公司合规经营与投资者风险意识提升刻不容缓。

投资者也需要睁大眼睛,增强风险意识,谨慎投资,避免因企业的财务造假等违法行遭受到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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