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度上海市工程系列纺织专业
中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时间安排
网上申报时间
1.网上注册报名时间:2026年7月15日—31日
2.网上审核及材料修改截止时间:2026年8月18日
在材料修改截止时限前,申报人未按照网上意见进行修改补充并点击提交的,视为放弃今年评审。
评审范围
中评委下设四个专业学科组,具体专业范围如下:
㈠纤维与纺织原料:纤维生产运行、纤维与纺织原料质量控制(含仪器设备的计量校准)、纤维新产品开发、生产技术管理等工作。
㈡纺织工程:纺织及相关产品的设计开发、工艺研究、生产技术与设备、生产质量控制(含仪器设备的计量校准)、工业三废治理与环境保护、机械设备研究与应用、工程设计等。
㈢印染整理:纺织化学的研究开发与应用、染整生产技术和工艺开发、印染污染物处理、染化料研究与应用、印染设备研究与改进、产品质量控制(含仪器设备的计量校准)、工程设计等。
㈣服装工程:服装产品的设计与研究、服装的生产与加工研究、服装加工设备的改进与应用、产品质量控制(含仪器设备的计量校准)、工程设计等。
学历、资历条件
⒈获得理工类相关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受聘助理工程师职务满2年。
⒉获得理工类相关专业大学专科、大学本科学历,受聘助理工程师职务满4年。
⒊非理工类专业大学专科学历,须具备理工类相关专业中专学历,受聘助理工程师职务满5年以上。
⒋先评聘助理工程师职务,后取得相关专业在职大专及以上学历的人员,在取得在职学历后从事工程技术工作满1年方可按在职学历计算资历年限。
⒌从高技能岗位转到专业技术岗位的人员,按沪人社专〔2021〕312号文件规定执行。
继续教育
按照国家和本市相关文件要求,本年度申报须完成公需科目、专业科目课程不少于159学时(90+69),具体如下:
⒈ 公需科目继续教育
根据《关于进一步完善本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培训工作的通知》(沪人社专〔2024〕221号),公需科目课程分为录播课程和直播课程,目录范围内的录播课程和直播课程均可计入公需科目学时。本年度公需科目的考核周期为2024年至2026年,累计应完成90学时。
公需科目培训课程安排和报名事宜,请登录上海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共服务平台https://www.rsj.sh.gov.cn/jxjy/#/index,查询《关于开展2026年上海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培训实施计划的通知》、《2026年上海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课程目录》。
⒉ 专业科目继续教育
申报人须完成纺织专业科目继续教育69学时,纺织专业科目继续教育学时有效期为三年。申报人取得合格证书在申报时将照片页与课时页同时扫描上传至“附件资料”中。纺织专业继续教育由上海市纺织工程学会组织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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