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谷
二十四节气
GUYU
雨
传
统
节
气

创新研习刊
2026年第6期


谷雨时节
传|统|二|十|四|节|气
谷雨时节,在中国南方地区,往往开始明显多雨,而特别是华南,一旦冷空气与暖湿空气交汇,往往形成较长时间的降雨天气。秦岭—淮河是南方春雨和北方春旱区之间的过渡地区,从秦岭-淮河附近向北,春雨急剧减少。在北方地区,谷雨是“终霜”的象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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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项目
2026年度江苏省民营科技企业备案
申报条件:
纳入备案范围的企业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在江苏行政区域内依法登记注册,申请备案时须注册成立一年以上;
2.由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筹资金、自愿结合、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3.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技术政策及其发展方向,主要从事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以及新产品研究、开发、生产、经营业务;
4.申请备案的上一年度从业人员(职工总数)中科技人员占10%以上;
5.申请备案的上一年度技术性收入和科技成果产业化产品的销售收入占全年总营业收入的50%以上,或者技术性收入占全年营业收入的20%以上;
6.申请备案的上一年度研究开发的经费支出占全年营业收入的2%以上;
7.拥有专利或者专有技术;
8.企业申请备案的上一年度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且企业未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截止时间:2026年分三批次集中受理,省级统一截止时间分别为5月31日、8月31日、10月31日。
申报通知:点击查看
优质中小企业(含创新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信息更新
更新对象:
(1)所有有效期内的创小、省专、小巨人企业;
(2)本次申报/复核小巨人的企业,直接在申报/复核时填写,无需另外做数据更新。
更新时间:2026年4月10日-5月31日,建议5月25日前完成,
申报通知:点击查看
2026年度第一批东吴科技领军人才计划
支持领域:主要围绕科技发展前沿和全区产业发展需求,加快构建“3+2+N”产业集群体系,即机器人+人工智能、新能源+智能汽车、生物医药+大健康、低空经济、前沿新材料等产业领域,为加快建设人才发展现代化强区、推动数字经济时代产业集群发展提供科技人才支撑。
支持类型和条件:
(一)创新创业团队项目
具有国际视野和战略眼光,聚焦科技创新前瞻领域,注重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突破和重大科技创新成果转化的人才团队,基本条件如下:
1. 团队由1名领军人才和2名以上核心成员组成,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成员间的专业结构和职责分工合理,具有关联性和互补性,有良好的工作基础、明确的主攻方向和研究开发目标,引进后可稳定合作3年以上。
2. 团队领军人才应在国际相关领域具有重要的创新地位和学术影响力,研究成果在本行业领域居国际一流水平,具有杰出的创新能力和资源整合能力。团队领军人才及核心成员一般应有2年以上国内外知名企业、高校、科研单位从事研发及管理经历,并取得突出业绩和成效。
3. 团队应于2023年1月1日后来苏州,到吴中创业或全职引进到吴中企业、在吴高校和科研院所领衔研发及管理工作。创业团队的领军人才应为企业主要负责人(工商备案职务为董事长、总经理或执行董事)和主要股东,主要精力在吴中企业,且在企业实收资本中的现金出资不少于100万元。团队成员总股权占比不低于30%,且在企业实收资本中的现金出资不少于200万元。创新团队领军人才和核心成员应在引才单位担任高管或关键研发项目负责人及以上岗位,与用人单位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并已全职到岗工作,税前年薪不低于30万元。
4. 项目具有自主知识产权,能有效解决产业核心技术、共性关键技术和“卡脖子”技术。
5. 项目总投入不少于1亿元,目前已投入经费不低于3000万元(创业团队也可已获得社会性融资不少于2000万元),且能够在未来5年内实现成果转化和产业化,带来重大经济社会效益。
(二)创业领军人才项目
创业领军人才项目主要支持具有较强资源整合能力,既懂科技又懂市场,带团队、带技术、带资金、带项目,在相关领域开创技术新路径、商业新模式、产业新质态,对吴中区经济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起到引领支撑作用的人才项目,优先支持全职来吴创业项目。分已落户项目和未落户项目两类:
1. 已落户项目分为引进人才项目和本土成长人才项目两类:
(1)引进人才项目主要支持于近年来苏并引进到吴中区的创业人才项目,基本条件如下:
①申报人一般应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位,具有3年以上国内外知名企业、高校、科研单位从事研发、管理的经历或自主创业经历,并取得突出业绩。
②申报人为创办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工商备案职务为董事长、总经理或执行董事),股权一般不低于20%或为自然人第一大股东,且在企业实收资本中的现金出资不少于100万元。通过持股公司出资的,除上述条件外,持股公司在申报企业实收资本中的现金出资不少于200万元。入选后至考核验收结束,个人实际出资金额不得减少。
③掌握相关核心技术。创办企业属于高成长性科技型企业,创业项目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技术水平达到国际先进或国内领先,能够填补国内空白或引领相关产业发展,有较好的市场发展前景和预期经济效益。
④申报人应于2021年1月1日后来苏州,2023年7月1日后在吴中完成企业工商注册、验资等相关工作,并有2名以上员工缴纳社保。
(2)本土成长人才项目主要支持苏州本土创新体系培养的且于近年首次在苏州创业的人才项目。基本条件除满足上述引进人才项目申报条件①②③外,还应满足:申报企业为人才在苏州首次创办的企业,企业于2023年7月1日后完成工商注册、验资等相关工作,并有2名以上员工缴纳社保。原则上人才全职在苏州创业,对已进入产业化阶段的高校院所兼职创业人才(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达500万元或有重大进展),经各地特别推荐,可在全职创业上适当放宽。
2. 未落户项目主要支持拟来吴中区创业的人才项目,基本条件应满足上述已落户引进人才项目申报条件①②③,由各属地主管部门根据相关办法组织开展。
(三)创新领军人才项目
创新领军人才项目分企业创新人才项目和高校院所创新人才项目两类。
1. 企业创新人才项目主要支持到吴中科技型企业领衔科技创新工作,能促进企业转型升级和跨越发展的创新人才项目。基本条件如下:
(1)申报人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有2年以上国内外知名企业、高校、科研单位核心岗位的研发、管理工作经历,工作业绩突出,在业界有一定影响力。
(2)拥有能够促进自主创新、技术升级并且产权明晰的核心技术成果,于2024年1月1日后来苏州并引进到单位担任研发机构主要负责人、关键研发项目主持人及以上职务,引进后须全职工作3年以上。
(3)用人单位给予人才的税前年薪不低于30万元,入选后至考核验收结束,薪酬不得降低。
(4)引才单位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①上市企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②建有省级及以上研发机构的企业;③独角兽企业、市级独角兽培育企业、瞪羚企业;④市级以上创业领军人才企业(仅限获评时的企业)。优先支持科技创新能力强的单位引进创新人才。
2. 高校院所创新人才项目主要支持全职引进到吴中高校和科研单位领衔创新研究,有望进入产业前端和世界科技前沿的人才项目。基本条件如下:
(1)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研究方向主要为自然科学、工程技术等,引进前应具有高校、科研单位、企业研发机构正式教学或科研职位2年以上的工作经历,且具有成为该领域学术带头人或杰出人才的发展潜力。
(2)于2024年1月1日后来苏州,已完成引进手续并全职到岗工作,引进后能全职连续在就职单位服务3年以上。
3. 优先支持吴中企业引进年薪100万元以上的、本人有资金投入并占有股份的创新人才。
截止时间:2026年4月2日10:00至2026年5月6日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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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度“苏科贷”企业库与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和成果转化项目库入库企业
入库条件:
按照标准统一、省地共建、省级管理开展入库工作。
(一)企业库入库企业应在江苏省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上一年营业收入应在4亿元以下或从业人员在1000人以下,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拥有专利、软件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植物新品种、新药证书等自主知识产权;
2.从事研发和技术创新的科技人员占企业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
3.上一年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比例不低于3%。
有效期内高新技术企业、2025年或2026年取得入库登记编号的科技型中小企业、江苏瞪羚企业、江苏独角兽企业、江苏潜在独角兽企业,同时符合上一年营业收入在4亿元以下或从业人员在1000人以下条件的,可直接入库。
(二)项目库入库项目分为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类项目和科技成果转化类项目两类,需符合以下条件:
1.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类项目:
(1)项目应具有明确的研发内容和较强的前瞻性,能推动相关新兴产业实现重大技术突破;
(2)项目具有较好的前期研发基础,项目负责人及团队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创新能力;
(3)项目成果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可预见的产业化应用前景,实施期满后能够形成样品、样机或原型机,具备市场应用前景。
2.科技成果转化类项目:
(1)项目技术成熟度高,具有明确的研发任务和创新目标,符合国家和我省的产业、技术政策;
(2)项目须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技术含量高、创新性强、目标产品明确、产业带动性好,优先支持企业牵头实施、成果来源于高校院所的高水平产学研合作转化项目;
(3)项目已完成概念验证、小试,经中试可进入产业化开发或直接进入产业化开发;新药类项目原则上须完成II期临床研究,并已启动III期临床;医疗器械项目已完成样机(样品)检验,需经临床试验的已启动研究;
(4)项目完成后,能够转化形成重大标志性战略产品,具备一定的年生产能力并进入市场形成产业化,填补国内空白、实现国产化替代。
项目实施企业需满足:江苏省境内注册,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属于有效期内高新技术企业、2025年或2026年取得入库登记编号的科技型中小企业、江苏瞪羚企业、江苏独角兽企业或江苏潜在独角兽企业;资产及经营状态良好,运行管理规范;拥有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具备良好的研究开发能力和产业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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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受理2026年金鸡湖科技领军企业公共服务平台使用补贴申请的通知
受理对象:
2022、2023、2024、2025年入选的创业领军人才(成长)项目。
(一)2022年第十六届创业领军人才(成长)项目,领军企业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2023年主营业务收入达1000万元及以上,2024年、2025年主营业务收入每年在前一年基础上增长30%或1000万元以上且研发投入保持10%的增长;
2.2024年主营业务收入达1000万元及以上,2025年主营业务收入在2024年基础上增长30%或1000万元以上且研发投入保持10%的增长。
(二)2023年第十七届创业领军人才(成长)项目,领军企业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2023年主营业务收入达1000万元及以上,2024年、2025年主营业务收入每年在前一年基础上增长30%或1000万元以上且研发投入保持10%的增长;
2.2024年主营业务收入达1000万元及以上,2025年销售在2024年基础上增长30%或1000万元以上且研发投入保持10%的增长;
3.未兑现过产业化及成长奖励,且2025年主营业务收入达到1000万元及以上。
(三)2024年第十八届创业领军人才(成长)项目,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2025年主营业务收入达1000万元及以上;非首次申请研发投入需实现10%的增长;
(四)2025年第十九届创业领军人才(成长)项目,满足以下条件:
1.2025年主营业务收入达到1000万元及以上。
截止时间:2026年5月10日中午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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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姑苏区第一批总部经济、专业服务业项目
申报要求:
总部经济项目(总部企业复核)
(一)复核对象
已认定的区级总部企业105家(含市级总部),详见附件1。
专业服务业项目
(一)规模奖励
鼓励现有专业服务业企业扩大经营规模,结合部门掌握相关数据,本项目将按照“免申即享”原则给予奖励。
(二)办公用房补助
1.原则上申报企业需为2025年1月1日以后引进或新注册的(以注册登记日期为准)专业服务业企业,且达到相应的发展要求,填写《2026年专业服务业企业申报汇总表》(附件5)。
(三)会展奖励
支持专业服务业企业参加经行业主管部门备案的市级以上专业性展会,提供相关参展凭证及财务专项审计报告(或合同、发票),并填写《2026年专业服务业企业申报汇总表》(附件5)。
截止时间:4月28日
申报通知:点击查看
关于开展2026年灯塔工厂入库培育企业征集的通知(常年申报)
入库条件:
(一)申报企业须在园区注册登记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工业企业。
(二)申报企业遵守国家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近3年未发生重大安全、环保事故。
(三)申报企业为链主企业或细分领域龙头企业,原则上上年度营业收入超过5亿元;大规模采用工业4.0领域的先进技术,在多样化、端到端集成、价值创造、规模化等方面开展领先实践。
(四)申报企业在工业4.0领域的投资(含已投资和拟投资)不低于1亿元,并实现规模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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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政策
《市工信局贯彻落实关于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工作实施细则》
政策摘要:
…第四条 壮大科技创新型企业
(一)支持范围
首次认定的国家级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二)支持方式
首次认定的国家级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给予300万元、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给予50万元、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给予30万元奖励。
政策全文:政策|关于印发《市工信局贯彻落实关于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工作实施细则》(昆山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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