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特别声明:该《指南》部分内容摘自国家、云南省职称评审相关政策文件,以方便申报单位和人员查阅。如有与国家、云南省有关政策文件内容不相符合的,请以国家、云南省发布的有关政策文件为准。
温馨提示:若您查阅本指南后仍有问题的,请电话咨询对应职称评审委员会(详见本指南第三部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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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昆明市各类所有制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工商注册地在昆明的外省企业子公司(不含中央和省属在昆单位)建立人事劳动关系的,直接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在职在岗专业技术人才(含港澳台地区人才、持有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证的外籍人员)。
本市符合条件并在专业领域工作1年以上的自由职业者(指跟单位或出资人不存在法律效力合作关系而拥有合法收入的个体,以个人名义参保、有个人纳税申报记录,所在行业无承接资质与企业行为挂钩的限制或禁止性要求),经人事代理机构或行业协会推荐,可参加职称评审。
公务员(含参公管理的人员)、离退休人员(以评委会开评时间为准,不含被批准在延迟退休期内的人员)不得参加职称评审。
提醒:社会上有个别中介机构在职称申报期间,以“职称申报咨询”“职称代办”“职称包过”“办理网上可查职称证书”等为由乱收费,并通过弄虚作假进行职称申报,请申报人员务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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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市人社局|编辑:顾燕波 普丽艳
审核:雷霞|监制:朱忠元
发布:嵩明县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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